明報 2010-04-30 頭條
--------------------------------------------------------------------------------
時段售民建聯 商台名嘴狂轟 潘小濤:引入魔鬼 李慧玲:明顯是廣告
-------------------------------------------------------------------------------- 【明報專訊】民建聯以60 萬「買下」商台節目事件愈鬧愈大,更引起商台員工反彈。節目主持人潘小濤昨晚在節目中狠批商台是「引入魔鬼」,最終會淪為中央電視台,置香港整體利益於不顧。言語之間潘小濤似流露去意,但他其後否認有意辭職。商台另一名嘴李慧玲亦狠批民建聯買下商台時段,明顯是要宣傳5 名將要參選的「新星」。廣播事務管理局昨日收到3 宗有關商台的投訴,表示會按既定程序作出調查。
另外,為了表示公道,商台昨日向香港所有政黨發出邀請,安排他們今早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討論該事件,已表態會出席的包括民建聯劉江華、公民黨余若薇、民主黨李永達及社民連陶君行。
廣管局接3 宗投訴
曾與商台策劃總監黃永聯合主持《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的潘小濤,在「購買時段」事件曝光後,前晚在facebook 留言表示感到沮喪, 「很久未試過心情如此低落」。他寫道,自己在商台風雨飄搖時加入,一直都很珍惜這個言論平台,對民建聯贊助商台節目感到很沮喪、很無助。他更說: 「縱使孤單也會努力!我在想,我是否食古不化,該被淘汰呢?」
昨晚在主持有關中國的節目《串》時,潘小濤公開狠批商台為賣錢「引入魔鬼」,讓政黨直接插手干預節目內容, 「民建聯是用錢壟斷傳媒平台,將來聲音只會一面化,今日他可以買4 小時,他日可以買24 小時……公眾知道民建聯的捐款是從哪裏來嗎?」潘小濤說,民建聯可在節目中軟推銷其主張,並透過立法會的力量成為法例,公眾被迫接受,商台最終只會淪為中央電視台。
除了潘小濤,商台另一名嘴李慧玲昨日傍晚在節目《左右大局》中亦不滿黃永早前的解釋。她質疑事件中有人披節目的「外衣」,但實質是在賣廣告, 「今次民建聯出60 萬元,好明顯是要賣5 個即將參選區議會的新星,就算節目不賣民建聯,但經常提某某某名字打入觀眾心中,就好似經典廣告『買電視,平霸啦』一樣!」
李慧玲質問黃永是否可以替換5 個民建聯主持,黃永回答說「如果這樣,民建聯就可能不做特約環節,會拉倒喎」。
曾經擔任政務官的黃永昨日再為事件解畫時卻挑起另一個「火頭」,他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表示,由於香港沒有政黨法,商台在接受組織贊助時難以「驗明正身」。不過,梁國雄反駁稱: 「全香港人都知道民建聯是政黨,正如你黃永是一個人,也不用註冊是人啦!」
黃永:沒政黨法難驗明正身
前商業一台台長梁文道接受查詢時,認為商台管理層政治敏感度不足,才會演變成這場風波。他估計商台或以為平日節目言論較傾向泛民,才找民建聯做贊助作為「平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昨日表示,廣管局會按照指引處理事件。至於政府會否研究放寬讓電子傳媒賣政治廣告,林瑞麟稱,不希望香港選舉過於倚賴金錢和財力,擔心對選舉公平和維繫廉潔有所影響。
另外,香港環保政策評議會今日將召開記者會,批評去年傳媒報道慳電膽事件時,商台報道有欠持平,其後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又在商台「開咪」,懷疑兩件事件有關。
-------------------------------------------------------------------------------- 蘋果日報 2010-04-30 頭條
-------------------------------------------------------------------------------- 民建聯買時段掀大風波 名嘴潘小濤哭商台對不起林彬
-------------------------------------------------------------------------------- 【本報訊】1967年,商業電台播音員林彬敢言地在節目撻伐發起暴動的左派暴徒,結果被暴徒活活燒死。43年後的今天,商台卻為區區數十萬元,將林彬以死捍的言論自由平台賣給左派陣營龍頭大哥民建聯,不只市民對有關安排不滿,商台中人也深感痛心。專論中國政事節目《串》的主持人潘小濤昨在節目中形容商台此舉猶如引入「魔鬼」,力促商台守住編輯自主底線,更哽咽地向林彬致敬。記者:許偉賢
商台接受民建聯以數十萬元「贊助」深宵節目時段,明日起一連18個星期六凌晨2時至6時,由該黨五名新星主持《十八仝人愛落區》,事件引發的風波越演越烈。繼有網民發起罷聽商台節目後,不少市民昨天紛紛致電電台,質疑商台不應隨意容許政黨「包起」節目。有關安排也令商台員工既傷心又憤怒。
錢控制傳媒如引魔鬼禍港
2005年到商台任職、曾與黃永合作主持《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的潘小濤,昨晚在其節目《串》中花近10分鐘轟商台做法不當。潘小濤指聽到民建聯「包起」該台節目消息後,「非常之唔開心,非常之沮喪,甚至有喊過」,稱當年是因為商台有言論空間而加入,「我呢度完全可以清心直說、無限制」,認為可透過此平台讓聽眾認識真正的中國。
潘小濤反對容許政黨在大氣電波買廣告,認為容許政黨以金錢控制傳媒,對香港只會百害而無一利。最令他傷痛的是今次贊助商台節目的,更是與左派一脈相承的民建聯。他力數民建聯曾在臨時立法會否決集體談判權,又在2012年普選時間表問題上「轉」,「種種事例證明呢個係唔可以相信政黨」,同時更指「當日(67年)商台主持人林彬就係被左派活活燒死,而佢捍正正係今日即將失去言論空間」,直指「多個平台畀佢(民建聯)宣傳,我覺得係引入個魔鬼,對香港社會好大破壞。」
潘:我要向林彬先生致敬
雖然商台堅稱有關節目並非政黨宣傳,但潘小濤質疑民建聯主持人在節目提出的建議,極有機會變成政府政策及法律,「因為佢議會內有票」,暗嘆受眾未能拒絕接受有關資訊。他指商台必須在香港整體利益及「純粹想賣錢」兩者之間取得平衡;目前節目「木已成舟」,補救方法是如何令節目內容更加編輯自主,聲言:「如果呢條底線冇埋,對我講係好大恥辱,對商台都係一個恥辱。」他在節目尾聲更表明堅決維護以人命才得以維持的言論自由,哽咽地說:「我要向林彬先生致敬。」
商台另一節目《左右大局》主持人李慧玲也在節目中表明,深信民建聯贊助的節目有宣傳成份,例如是宣傳該黨五位新星,似乎與商台立場不一,但李慧玲同時指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自購的廣告時段也是政治廣告,外界不應只針對民建聯的個案。
廣播事務管理局至昨天共收到三宗不滿商台播放民建聯贊助節目的公眾投訴,會按既定程序作出調查,但劉慧卿報時廣告則未有收到投訴。
近20名社民連成員昨天拉起「商台靠攏保皇黨,可恥」以及「傳媒公正何在?」的橫額到商台門口請願,高叫「有錢就係老闆,商台時段任你揀」口號,又指要向商台申請頻道與民建聯抗衡。其間更在場擺放林彬遺照,並即時焚燒溪錢,大喊「商台無顏見林彬」。
力促商台暫緩明日播節目
商台早在社民連人士到場後拉下正門大閘,一手策劃該節目的商台策劃總監黃永更在閘後觀看社民連抗議活動,最終應對方要求接收請願信,但拒絕公開再談事件。
「維園阿哥」任亮憲直指商台違反《廣播條例》要求廣播機構不能作政治宣傳的規限,又質疑該台違反持平報道要求,力促商台暫緩明日播出節目,「尤其是5.16補選將至,無理由要偏袒任何一個政黨」。
曾經在06年中被商台以「組黨」為由終止在商台主持節目的公民黨黨魁余若薇昨天也慨嘆「時代變了」,強調大氣電波屬公眾珍貴資源,呼籲商台緊守持平底線。
林彬遺照商台掛足30年
林彬是60年代商業電台的最受歡迎播音員,1967年左派以「反英抗暴」之名發動炸彈浪潮中犧牲。根據周奕著的《香港左派鬥爭史》記載,林彬在節目《欲罷不能》中大罵「左仔」,痛斥左派擾亂社會秩序,是「無恥無良、低能辣撻,下流賤格」。
67年8月24日早上,林彬在何文田山駕車上班時,遭人潑汽油點火焚燒,林彬全身火,翌日傷重死亡,當日與他同車的堂弟林光海亦告傷重不治。事發當天,自稱「地下鋤奸突擊隊」發表公告,承擔責任。事後,商台大老闆何佐芝將林彬的照片在商台多處張掛,掛足30年,至97年才除下。本報記者
話你知:法例禁電子傳媒播政治廣告
現時《廣播條例》規定,任何由政府發牌的電子傳媒機構,不能在廣播中播放政治廣告。有前立法會議員指出,放寬《廣播條例》對政治廣告的限制,對泛民主派政黨未必有好處。
放寬規定對泛民不利
《廣播條例》附表四第12條規定,持牌廣播機構「不得將任何屬宗教或政治性質或關於任何工業糾紛的廣告納入在其服務內。」換言之,法例禁止電視、電台播放政治性質廣告。
由政黨贊助的節目又是否「政治廣告」?前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單仲偕指,當中存在灰色地帶,又指政府2000年曾全面檢討《廣播條例》,各黨均反對放寬在電子傳媒播放廣告,況且當年未有現時這類政黨贊助節目,所以未有處理,「有冇違反《廣播條例》,可能真係要由法庭決定。」
單又指,放寬政治廣告規定對沒有充裕資源的政黨、即泛民主派不利,「人用幾千萬賣電視廣告,泛民冇咁多錢同人打宣傳戰。」公民黨黨魁余若薇也說,電子傳媒播放政治廣告要規管得更嚴格,因大氣電波是珍貴資源,不像報紙般任何人均可自行出版。
明報社評
民建聯贊助節目關鍵在於商台是否公平
商業電台接受民建聯贊助,與民建聯合辦節目,由於民建聯的政黨性質,此事不能以單純的商業行為或客戶贊助視之。商台使用的大氣電波是公共資產,涉及公利益,廣播事務管理局應該了解事件,確保以商業原則營運的電子媒介,不致淪為財力雄厚政治團體的造勢宣傳平台。
事緣商台宣布與民建聯合辦節目,由本月30 日起,每逢周六凌晨22 時至66 時播出,連續18 集,節目形式由民建聯55 名力捧的新人聯同商台主持人落區,訪問深宵還在街頭流連的「夜青」及聽取市民心聲。節目現場直播出街,據知民建聯給予商台贊助費數十萬元。
商台答覆查詢時,表示他們就有關節目曾與多個政黨、慈善團體和公司接洽。記者查詢過包括民主黨、公民黨、社民連、工聯會和個別立法會議員(包括社福界的張國柱議員),他們都表示並無接過商台的邀請。
如果商台曾把節目構思,試過邀請其他政黨合辦,只有民建聯回應,則商台利用大氣電波偏幫民建聯的質疑,就不成立;但是,現在從各個政黨和議員的回覆,商台並未提出證據顯示曾經一視同仁地處理。商台的作為就有值得斟酌之處。
還有一點, 民建聯這55 名新人,據知都是日後區議會和立法會的熱門參選人,他們藉節目打知名度,肯定為日後參選做準備,在「民建聯贊助節目」的包裝下,商台提供平台給他們「宣傳」,對於其他有意參選者,構成不公平。
現行電台業務守則規定, 「除非得到廣管局事先批准,否則不得播放有政治色彩的廣告」。商台現在遊走於守則邊緣的做法,不能以單一事件視之,其發展可能對本港的政治氛圍和政治生態有深遠影響。
隨社會變遷,政治情勢發展,電台和電視台等電子媒介不能播放、播映政治廣告的規定,是否仍然恰當,政府要全面檢視。商營電台在商言商,政治廣告的缺口若打開了,對他們可能是一條大財路,不過,若出現這種情而無相對合理規管,則有可能出現金錢淹沒了電台的可能,屆時資源龐大的政府、財力雄厚的政黨,豈非可以購買主要黃金時段,宣傳政策、理念,壟斷使用大氣電波?設若如此,屆時香港社會多元化的特質,就會遭到衝擊。
有關檢視,涉及設立政黨法、規管政治獻金等範疇;
若准許商營電子媒介涉獵政治廣告,則會觸及獨立性的問題,難保商營電子媒介被政府或財團透過廣告影響或控制其編輯方針。因此,如果電子媒介准播放和播映政治廣告,建制陣營會有較大優勢,屆時政治生態之轉變,對本港而言是好是壞,也值得思考。
----------------------------------------------------------------
明報社評
民建聯贊助節目關鍵在於商台是否公平
商業電台接受民建聯贊助,與民建聯合辦節目,由於民建聯的政黨性質,此事不能以單純的商業行為或客戶贊助視之。商台使用的大氣電波是公共資產,涉及公利益,廣播事務管理局應該了解事件,確保以商業原則營運的電子媒介,不致淪為財力雄厚政治團體的造勢宣傳平台。
事緣商台宣布與民建聯合辦節目,由本月30 日起,每逢周六凌晨22 時至66 時播出,連續18 集,節目形式由民建聯55 名力捧的新人聯同商台主持人落區,訪問深宵還在街頭流連的「夜青」及聽取市民心聲。節目現場直播出街,據知民建聯給予商台贊助費數十萬元。
商台答覆查詢時,表示他們就有關節目曾與多個政黨、慈善團體和公司接洽。記者查詢過包括民主黨、公民黨、社民連、工聯會和個別立法會議員(包括社福界的張國柱議員),他們都表示並無接過商台的邀請。
如果商台曾把節目構思,試過邀請其他政黨合辦,只有民建聯回應,則商台利用大氣電波偏幫民建聯的質疑,就不成立;但是,現在從各個政黨和議員的回覆,商台並未提出證據顯示曾經一視同仁地處理。商台的作為就有值得斟酌之處。
還有一點, 民建聯這55 名新人,據知都是日後區議會和立法會的熱門參選人,他們藉節目打知名度,肯定為日後參選做準備,在「民建聯贊助節目」的包裝下,商台提供平台給他們「宣傳」,對於其他有意參選者,構成不公平。
現行電台業務守則規定, 「除非得到廣管局事先批准,否則不得播放有政治色彩的廣告」。商台現在遊走於守則邊緣的做法,不能以單一事件視之,其發展可能對本港的政治氛圍和政治生態有深遠影響。
隨社會變遷,政治情勢發展,電台和電視台等電子媒介不能播放、播映政治廣告的規定,是否仍然恰當,政府要全面檢視。商營電台在商言商,政治廣告的缺口若打開了,對他們可能是一條大財路,不過,若出現這種情而無相對合理規管,則有可能出現金錢淹沒了電台的可能,屆時資源龐大的政府、財力雄厚的政黨,豈非可以購買主要黃金時段,宣傳政策、理念,壟斷使用大氣電波?設若如此,屆時香港社會多元化的特質,就會遭到衝擊。
有關檢視,涉及設立政黨法、規管政治獻金等範疇;
若准許商營電子媒介涉獵政治廣告,則會觸及獨立性的問題,難保商營電子媒介被政府或財團透過廣告影響或控制其編輯方針。因此,如果電子媒介准播放和播映政治廣告,建制陣營會有較大優勢,屆時政治生態之轉變,對本港而言是好是壞,也值得思考。
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
政府應否協助市民置業? 信報財經新聞 2010-04-28 社評
P02 信報財經新聞 2010-04-28 社評
--------------------------------------------------------------------------------
政府應否協助市民置業?
--------------------------------------------------------------------------------
近年因豪宅售價不斷飆升,引起港人批評樓價太貴、市民無力置業,對政府應否打壓樓價,以至於應否復建居屋、協助市民置業,又再成為街頭巷議的話題。現屆特區政府上台之初積極收拾上一屆留下來的樓市爛攤子,致力托住樓價,逐步解決負資產問題,為了達致目標,政府不惜在土地和樓宇上收緊供應,結果後遺症逐步顯現,豪宅之外,中下價樓的價格也蠢蠢欲動,令支持打壓樓市、贊成復建居屋的呼聲又再出現。
香港最近期的房屋政策文件,是九八年二月發表的《香港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下稱白皮書),在這份文件內,政府清楚列明:我們的施政方針,是通過提供足夠數量和市民負擔得來的自置居所或租住房屋,確保人人安居。而落實上述的施政方針,其中一個目標,就是「鼓勵市民自置居所」。最近公開力主復建居屋的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公開批評,指聲稱「政府並無義務協助市民置業」的言論,是「居住在火星」者之言,言下之意,是說此話者不明政策、不懂歷史,而出此言者,正是現在負責房屋政策的鄭汝樺局長。梁振英和鄭汝樺都是置身特區政府權力核心的人物,兩人先後參與香港的房屋政策,為何他們對本地房策竟然有如此根本的分歧?
眾所周知,九七年之後香港房地產市場價格急挫,樓市潰不成軍,大批業主淪為負資產,特區政府終於在○一和○二年宣布一系列調整措施,「大幅修訂」九八年《白皮書》的目標,包括政府決定停建居屋,不再貫徹協助市民置業比率達到七成的目標。大幅修訂要加上「」號,是因為經連番修正之後,九八年《白皮書》其實已成廢紙,主要內容都不再納入成為政府的政策,說得更清楚一點,這已非大幅修訂,而是徹底放棄!
但是,到底「協助市民置業」還是不是特區政府的房屋政策目標?九八年《白皮書》很多房策的具體措施已遭擱置,但政府是否繼續承擔協助市民置業,卻沒有一個明確宣示,○一和○二年修訂房屋政策,也沒有清楚表達這方面的意向,現在隨復建居屋與否的議題爭論日益熾熱,有關議題早晚會被提上議程。
很明顯,政府要回答這個問題並不容易,如果說不,政府就會被指為涼薄、不體恤民生,也違背了過去幾十年來政府在房屋政策上致力要達到的「社會包容」(Social inclusion)和「社會凝聚」(Social cohesion)目標,這二大目標,也是港英政府當年推行居屋政策時認為居者有其屋較提供租住公屋有更深層社會意義的原因(讀者可參考《香港公營房屋五十年》一書,楊汝萬、王家英合編,中文大學出版社,二三年。)。相反,如果說是,即政府認同應該繼續履行協助市民置業的政策目標,那麼為何不復建居屋?居屋正是過去多年來協助市民置業的最大規模計劃,政府為何不「回心轉意」?
協助市民置業,是由英國的房屋資助政策啟其端,在前英相戴卓爾夫人帶領下,英國政府以私營化來重整已有七十年歷史的公屋系統,一九八年的房屋法(Housing Act)一方面鼓勵租戶可以選擇購買自己居住的公屋,另一方面則提供建築經費予半私營的房屋協會建造資助或住宅,這些房屋政策,香港都有樣學樣,引入成為本地的房策。
香港的自置居所計劃跟其他國家不同,以居屋為例,買家在購買居屋之後五年內不可在私人市場自由轉售,業主要補回地價增加而獲得的利潤,結果令居屋市場無法完全商品化,政府本質上仍然持有這些資產的權益,居屋政策結果令政府要承擔社會投資、財政負擔、跟業主分擔風險等多重責任,也令居屋市場無法「活」起來。復建居屋,牽涉問題複雜,影響面廣,但歸根到柢,是政府如何回答「應否協助市民置業」的問題,這個問題,看來政府已不能再迴避A
--------------------------------------------------------------------------------
政府應否協助市民置業?
--------------------------------------------------------------------------------
近年因豪宅售價不斷飆升,引起港人批評樓價太貴、市民無力置業,對政府應否打壓樓價,以至於應否復建居屋、協助市民置業,又再成為街頭巷議的話題。現屆特區政府上台之初積極收拾上一屆留下來的樓市爛攤子,致力托住樓價,逐步解決負資產問題,為了達致目標,政府不惜在土地和樓宇上收緊供應,結果後遺症逐步顯現,豪宅之外,中下價樓的價格也蠢蠢欲動,令支持打壓樓市、贊成復建居屋的呼聲又再出現。
香港最近期的房屋政策文件,是九八年二月發表的《香港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下稱白皮書),在這份文件內,政府清楚列明:我們的施政方針,是通過提供足夠數量和市民負擔得來的自置居所或租住房屋,確保人人安居。而落實上述的施政方針,其中一個目標,就是「鼓勵市民自置居所」。最近公開力主復建居屋的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公開批評,指聲稱「政府並無義務協助市民置業」的言論,是「居住在火星」者之言,言下之意,是說此話者不明政策、不懂歷史,而出此言者,正是現在負責房屋政策的鄭汝樺局長。梁振英和鄭汝樺都是置身特區政府權力核心的人物,兩人先後參與香港的房屋政策,為何他們對本地房策竟然有如此根本的分歧?
眾所周知,九七年之後香港房地產市場價格急挫,樓市潰不成軍,大批業主淪為負資產,特區政府終於在○一和○二年宣布一系列調整措施,「大幅修訂」九八年《白皮書》的目標,包括政府決定停建居屋,不再貫徹協助市民置業比率達到七成的目標。大幅修訂要加上「」號,是因為經連番修正之後,九八年《白皮書》其實已成廢紙,主要內容都不再納入成為政府的政策,說得更清楚一點,這已非大幅修訂,而是徹底放棄!
但是,到底「協助市民置業」還是不是特區政府的房屋政策目標?九八年《白皮書》很多房策的具體措施已遭擱置,但政府是否繼續承擔協助市民置業,卻沒有一個明確宣示,○一和○二年修訂房屋政策,也沒有清楚表達這方面的意向,現在隨復建居屋與否的議題爭論日益熾熱,有關議題早晚會被提上議程。
很明顯,政府要回答這個問題並不容易,如果說不,政府就會被指為涼薄、不體恤民生,也違背了過去幾十年來政府在房屋政策上致力要達到的「社會包容」(Social inclusion)和「社會凝聚」(Social cohesion)目標,這二大目標,也是港英政府當年推行居屋政策時認為居者有其屋較提供租住公屋有更深層社會意義的原因(讀者可參考《香港公營房屋五十年》一書,楊汝萬、王家英合編,中文大學出版社,二三年。)。相反,如果說是,即政府認同應該繼續履行協助市民置業的政策目標,那麼為何不復建居屋?居屋正是過去多年來協助市民置業的最大規模計劃,政府為何不「回心轉意」?
協助市民置業,是由英國的房屋資助政策啟其端,在前英相戴卓爾夫人帶領下,英國政府以私營化來重整已有七十年歷史的公屋系統,一九八年的房屋法(Housing Act)一方面鼓勵租戶可以選擇購買自己居住的公屋,另一方面則提供建築經費予半私營的房屋協會建造資助或住宅,這些房屋政策,香港都有樣學樣,引入成為本地的房策。
香港的自置居所計劃跟其他國家不同,以居屋為例,買家在購買居屋之後五年內不可在私人市場自由轉售,業主要補回地價增加而獲得的利潤,結果令居屋市場無法完全商品化,政府本質上仍然持有這些資產的權益,居屋政策結果令政府要承擔社會投資、財政負擔、跟業主分擔風險等多重責任,也令居屋市場無法「活」起來。復建居屋,牽涉問題複雜,影響面廣,但歸根到柢,是政府如何回答「應否協助市民置業」的問題,這個問題,看來政府已不能再迴避A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