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9日 星期四
咖啡與創意 潘國靈2010-09-09
副刊專欄P47
信報財經新聞
潘國靈2010-09-09
九月登場
咖啡與創意
到巴黎旅行,怎可能不去去有文化歷史的咖啡館朝聖?像Les Deux Magots,名字源自室內一根柱上懸置的兩尊中國貿易商的木雕,這裏,上世紀二三十年代曾是超現實派藝術家的大本營,五十年代曾是存在主義哲學家如沙特、西蒙波娃、卡繆的聚腳地。數年前一個暑假到巴黎遊學,當然也在這裏浪擲時光,「沙龍」的氣氛或不復當年,但一間店,你什麼時候折返它仍常在,守一個地方就好像守一份永恆似的。
說到咖啡館,法國的故事何其多。有些聽來很誇張,譬如伏爾泰(Voltaire)一天要喝四十杯咖啡加巧克力、巴爾扎克(Honor de Balzac)一天要喝上六十杯咖啡才有動力寫小說,如此說來,就真成「咖啡桶」了。法國是電影之鄉,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電影鼻祖盧米埃兄弟(Lumire Brothers)在什麼地方首次公開放映電影?在巴黎卡普辛路十四號「大咖啡館」,咖啡館是史上第一間「電影院」。
我們都知道,法國的咖啡館、倫敦、紐約的酒吧、客棧等,都不止是一間店,還是一個人文空間、文化搖籃。據說世界第一家咖啡館於一五五四年誕生於君士坦丁堡(今伊斯坦堡),巴黎於一六八六年有了自己的第一家咖啡店Le Procope,有說這家咖啡館不僅是作家尋找靈感的繆思之地,還是法國大革命的溫床。咖啡館素有「賢人學校」之別稱,名不虛傳。
發祥於中東,發揚於歐洲,有誰料到,幾百年後,咖啡全球化的任務竟落在年輕的美國身上?美式連鎖咖啡店如細胞分裂般,在全球各地滋生,但全球化同時也帶同質化,內中的故事,再不那麼耐人尋味了。
但怎說也好,咖啡館仍被視為創意城市必不可少的組件。提出「創意階層」的Richard Florida,在著作The Rise of The Creative Class中就提到自己在工作中想要休息時,就經常到街上的咖啡館看看街上的人;像咖啡館、書店、餐廳這些介乎於住家與辦公室的「第三地方」(third place),是創意階層的「偷閑加油站」,可以獨處沉思,或作社交互動。不過,美式咖啡店來到香港,是否仍與「創意」二字掛,是否仍可反映一地的「波希米亞指數」(Bohemian index),則未可樂觀。更常見的是,學生在裏頭做功課,或保險從業員在裏頭「傾保單」,聲浪不低,也許這亦是「全球在地化」,香港獨有的「人文景觀」。
(消費生活事典.四)
2010年5月15日 星期六
北京下跪叩頭 特首宣佈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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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區公投前夕向北京下跪叩頭 特首宣佈不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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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連日來不斷逃避,拒向公眾交代會否在明天補選日投票的特首曾蔭權,昨晚10時30分忽然透過政府新聞處發出聲明,以今次立法會補選並非正常補選為由,正式宣佈他與屬下問責團隊官員,不會於5.16投票日投票,又揚言會修訂法例阻止再有五區公投出現。泛民立法會議員對曾如此鬼祟交代不投票決定感到憤怒,指摘特首帶頭不投票,根本就是向反公投的北京下跪叩頭、勢令香港淪為國際笑話,也顯示曾蔭權根本無意落實真普選,只會刺激更多市民於明天出來
投票。
記者:莫劍弦、許偉賢、雷子樂
曾蔭權上周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表示,會就是否投票向公眾交代,連日來他出席公開活動,不斷有傳媒向他查詢,他一律拒絕回應。他昨晨出席新界社團聯會活動時,依舊拒絕回答5.16會否投票,只是攤大手掌向傳媒微笑揮手,然後登車離去,也是他本周內,第4度在公開場合拒絕就投票問題表態。
鬼祟發聲明避傳媒追問
不過,曾蔭權於昨晚10時30分,忽然透過政府新聞處發表聲明,指由於立法會議席出缺,所以政府依法安排五區進行補選,但社會上的主流意見都認為,今次補選本無需要、甚至有市民認為是濫用選舉程序,浪費公帑的行徑,而政府早前已表明會考慮修改法例,以避免同樣事情再發生,所以他小心考慮後,決定在這次補選中不會投票,而他的問責團隊也認同有關觀點,也決定不會投票。
曾蔭權揚言,今次是他個人與問責團隊的個人決定,公務員不應、也不會受有關決定影響;公務員投票與否,是他們的個人決定,政府會完全尊重。
曾蔭權今次作出如此重大決定,違反過去慣例,由他及其問責班子帶頭宣佈不在補選中投票,令政界嘩然。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指投票屬公民權利,今次曾蔭權及其班子因北京反對而不投票,令人質疑他們屈服於北京政治壓力而放棄投票權。職工盟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抨擊曾蔭權因為北京反對公投,不惜向北京下跪叩頭,自願帶頭不投票來打擊公投,出賣及損害香港核心價值,令人憤怒。
議員:帶頭棄選國際笑話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直斥曾蔭權做法鬼祟,如此重要決定,只以草草一紙聲明交代,「咁重要決定,淨係發一份聲明算數,傳媒想問都冇機會問。」
社民連前主席黃毓民指特首及政府官員有責任在今次投票,曾蔭權今次做法是公然恐嚇公務員不要投票,但最終只會刺激更多市民參加公投,推高投票率,市民抗爭行動必定會不斷升級,反對政府提出不民主政改方案。
公民黨黨魁余若薇也批評,今次補選是由政府負責推動,全世界任何一個文明地方,也不會出現像香港特首帶頭不投票的荒謬局面,最終只會令香港淪為國際笑話,也反映曾蔭權及特區政府,根本無意落實真普選。
學者:政治化妝弄巧反拙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批評,如此重大決定,相信曾早已有決定,可是他卻拖延至昨晚才發聲明,相信是有人建議他避免事件遭電子傳媒廣泛報道,引發民意對立,可是卻會引起反效果,令市民覺得特首只懂走精面、搞政治化妝,不敢面對市民和批評,料會引起反效果,刺激大家投票。
專欄專論A10
蘋果日報
李怡2010-05-15
社評
蘋論:「忠於自己,就算輸了,也是贏了」
「忠於自己,就算選舉輸了,也是贏了;不忠於自己,就算選舉贏了,也是輸了。」
這是擔任奧巴馬競選總裁的邁爾絲(Betsy Myers)上周去台灣演講時,引述奧巴馬競選的核心信念。明天是五區補選公投的日子。筆者願以這段話贈送給所有的參選者、曾特首眾高官及所有杯葛這次投票的建制派,也贈送給要去投票及不去投票的合資格選民。
選舉講輸贏,公投提出的議題講成敗。若以發起辭職補選的五子能否當選來論輸贏,那麼按民調他們是贏面很大的;但若論公投成功還是失敗,那麼多數議論都認為是:公投必敗!
從公投的結果會不會被中央和特府接受的政治現實來看,不用說,它是肯定失敗的。從投票率來看,正式公投的有效投票率多設定要佔選民的五成,而對議題肯定或否定的取捨率也要佔投票者的五成。這次補選的選前民調顯示,投票率最多三成七,更有民調顯示投票率可能低見12%。因此,對這次選舉所取得的公投效應,不容樂觀。社民連前天提出爭取的投票率是三成,並說若達三成,即代表公投勝利。
就公投意義上說,三成投票率當然不能說是勝利。但這次並非憲制下的法理公投,而是變相公投,它是在中央、特府和建制派打壓、杯葛而泛民最大黨也不參與的情勢下,由五位議員鑽法制的空子而搞出來的。因為普選議題經20年爭取擾攘而在中央壓制下無法實現,因為2012政改方案是一個向民主倒退的方案,由此透露中央承諾的17、20年雙普選有太多假普選因素,因為香港無法舉行一次真正的法理公投,讓市民表達對真普選的意願,這就促使泛民五子製造一個讓市民投票表達意見的變相公投的機會。
很明顯,這個難得的機會,在打壓、杯葛和不參與的情況下,不大可能獲得正式法理公投的得票率,但這是否意味這次公投運動就輸了呢?筆者在文前引用邁爾絲的話,正可以回答這問題。不錯,忠於自己,輸了也是贏了;不忠於自己,贏了也是輸了。
這絕非阿Q精神,而是體現真正的人生和對人類的信念。人生是漫長的,一次輸贏不能定一生輸贏,人類爭取建立一個更好的制度也是漫長的,同樣不能以一次輸贏來定終極輸贏。忠於自己,即在自己的信念和價值觀主導下行事,一次輸了但終其一生你是贏的;不忠於自己,被現實政治利益主導而左搖右擺,比如在當年左派報章都承認是左派「鋤奸隊」殺林彬的鐵證下,今天民建聯的議員卻左支右絀地否認,這樣行事縱使可獲一時的政治利益,但這虛偽狡詐的人生,終究是輸的。
泛民五子是否忠於自己?不支持公投的泛民政治人物是否忠於自己?曾特首和眾高官對是否投票的閃縮,是否忠於自己?明天前往投票或不投票的市民,是否忠於自己?這不是一時的輸贏,而是一生的輸贏。而變相公投在香港政制發展上,也不是一次輸贏,而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走向終極民主的輸贏。
忠於自己的選民,你們仍然可以不去投票,只要你衷心相信:一、2017、2020有真正的可以踢走功能組別的真普選;二、你認為「一國」不斷干預香港這一制乃理所當然;三、香港特區在「第二個權力中心」的牽制下,各項政策都能令你很滿意;又或者四、你不認同民主制度是普世價值,或對香港可以實現民主絕望。
若你不是衷心相信以上四點,而你又要忠於自己,那麼明天請往投票站。
忠於自己,美國黑人經上百年抗爭,黑人奧巴馬創造歷史,贏了;忠於自己,日本不滿「萬年執政」的自民黨的選民經過數十年的輸,去年八月終於贏了,實現了政黨輪替。因此,香港明天的變相公投,只要選民忠於自己,那麼不管輸贏,終究還是贏了。
李怡
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資助置業」政策 《施政報告》重頭戲 曾蔭權宣布展開五個月諮詢 星島日報 2010-05-07 頭條
星島日報 2010-05-07 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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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助置業」政策 《施政報告》重頭戲 曾蔭權宣布展開五個月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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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社會上「無殼蝸牛」一族上車難的問題,特首曾蔭權昨天表示,將會在未來五個月,就政府「資助置業」問題展開諮詢,並會在十月發表的《施政報告》作詳細交代。他強調政府有責任使每個人都有屋住,但政府是否需要用公帑幫助別人投資置業,界劃在那裏,這些都需要社會凝聚共識。港府消息人士表示,十月《施政報告》將會集中處理社會民生政策,資助置業問題更會是焦點所在,港府希望能就此訂長遠政策,需時間進行諮詢,絕非拖延策略。
記者:曾善璘
據了解,「資助置業」諮詢工作,除了透過房委會、立法會及區議會等原有機制外,亦會舉行研討會、焦點小組及網上,就四個課題(見表)進行諮詢。港府消息人士表示,當局希望藉這一系列諮詢,徹底了解目前置業難的問題所在,例如不同入息人士他們在置業時面對的首期、供款負擔等問題,從而界定出要協助的類別。港府希望釐定的「資助置業」政策,亦並非解決目前樓價高的短期問題,是制訂出長遠政策。
四課題諮詢訂長遠政策
樓市問題是昨日立法會特首答問大會的焦點,曾蔭權在回答議員問題前,特別提到樓價從去年一月到今年三月的十五個月期間,升高了三分一,政府理解不少市民感到置業困難,亦希望自己擁有一片天地的想法。他分析,本地樓價急升原因有三,一是樓房按揭利息極低;二是外來資金流入本地樓市;三是新樓供應偏低。政府已因應情況增加供應,並針對不正常的銷售手法,壓抑炒風。政府亦會繼續監察私人住宅的樓價變動和銷售手法,特別是中小型住宅,有需要時會適時採取措施。
勿重蹈負資產覆轍
曾蔭權回應民建聯陳鑑林問題時強調,政府有責任使每個人有屋住,「但政府是否需要幫助別人投資置業呢……特別是這樣做的時候,界該劃在哪處呢?」他重提上一次亞洲金融風暴導致泡沫爆破時,很多人罵政府鼓勵他們「上車」,變了負資產,「我們應否承擔呢?」此外,在土地供應方面,他指政府更不想把現時預留作公屋的土地變作其他資助範圍,減少供應的話,使真正需要公屋的基層市民等候「上樓」的時間更久,這也是他不想發生的。他又重提九七、九八年時,本港資產泡沫爆破,強調政府「對於壓抑樓價、摧樓巿巿場的力量真的可以好大……但若巿場真的出現甚麼情況,塌了下來,政府缺乏能力提升使它回復稱定。」強調政府「需要的不是一個『走上走落』、大幅波動的樓巿,而是一個平稱的巿場」,現在政府政策都是朝這方向辦事。
公屋入息上限不時檢討
對於工聯會黃國健要求在諮詢期內,提高公屋入息上限,解決巿民居住難問題,曾蔭權表示,房委會會根據機制不時檢討公屋入息上限。在諮詢工作方面,政府會率先於五月十七日就活化居屋第二市場徵詢房委會的意見。房屋署正根據「兩個市場、三個層次」的框架,檢視居屋第二市場的目的、效益及對房委會的影響等,現正積極研究能否在補價、買賣的申請程序及按揭貸款保證這三方面做工夫。對於政府以諮詢方式處理樓市問題,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認為此舉會令人覺得政府是以「拖字訣」處理問題。他建議政府在短期內有立即行動,如調高申請公屋的入息上限,令市民安心有個穩定居所。
2010年4月30日 星期五
商台時段售民建聯 20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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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段售民建聯 商台名嘴狂轟 潘小濤:引入魔鬼 李慧玲:明顯是廣告
-------------------------------------------------------------------------------- 【明報專訊】民建聯以60 萬「買下」商台節目事件愈鬧愈大,更引起商台員工反彈。節目主持人潘小濤昨晚在節目中狠批商台是「引入魔鬼」,最終會淪為中央電視台,置香港整體利益於不顧。言語之間潘小濤似流露去意,但他其後否認有意辭職。商台另一名嘴李慧玲亦狠批民建聯買下商台時段,明顯是要宣傳5 名將要參選的「新星」。廣播事務管理局昨日收到3 宗有關商台的投訴,表示會按既定程序作出調查。
另外,為了表示公道,商台昨日向香港所有政黨發出邀請,安排他們今早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討論該事件,已表態會出席的包括民建聯劉江華、公民黨余若薇、民主黨李永達及社民連陶君行。
廣管局接3 宗投訴
曾與商台策劃總監黃永聯合主持《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的潘小濤,在「購買時段」事件曝光後,前晚在facebook 留言表示感到沮喪, 「很久未試過心情如此低落」。他寫道,自己在商台風雨飄搖時加入,一直都很珍惜這個言論平台,對民建聯贊助商台節目感到很沮喪、很無助。他更說: 「縱使孤單也會努力!我在想,我是否食古不化,該被淘汰呢?」
昨晚在主持有關中國的節目《串》時,潘小濤公開狠批商台為賣錢「引入魔鬼」,讓政黨直接插手干預節目內容, 「民建聯是用錢壟斷傳媒平台,將來聲音只會一面化,今日他可以買4 小時,他日可以買24 小時……公眾知道民建聯的捐款是從哪裏來嗎?」潘小濤說,民建聯可在節目中軟推銷其主張,並透過立法會的力量成為法例,公眾被迫接受,商台最終只會淪為中央電視台。
除了潘小濤,商台另一名嘴李慧玲昨日傍晚在節目《左右大局》中亦不滿黃永早前的解釋。她質疑事件中有人披節目的「外衣」,但實質是在賣廣告, 「今次民建聯出60 萬元,好明顯是要賣5 個即將參選區議會的新星,就算節目不賣民建聯,但經常提某某某名字打入觀眾心中,就好似經典廣告『買電視,平霸啦』一樣!」
李慧玲質問黃永是否可以替換5 個民建聯主持,黃永回答說「如果這樣,民建聯就可能不做特約環節,會拉倒喎」。
曾經擔任政務官的黃永昨日再為事件解畫時卻挑起另一個「火頭」,他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中表示,由於香港沒有政黨法,商台在接受組織贊助時難以「驗明正身」。不過,梁國雄反駁稱: 「全香港人都知道民建聯是政黨,正如你黃永是一個人,也不用註冊是人啦!」
黃永:沒政黨法難驗明正身
前商業一台台長梁文道接受查詢時,認為商台管理層政治敏感度不足,才會演變成這場風波。他估計商台或以為平日節目言論較傾向泛民,才找民建聯做贊助作為「平衡」。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林瑞麟昨日表示,廣管局會按照指引處理事件。至於政府會否研究放寬讓電子傳媒賣政治廣告,林瑞麟稱,不希望香港選舉過於倚賴金錢和財力,擔心對選舉公平和維繫廉潔有所影響。
另外,香港環保政策評議會今日將召開記者會,批評去年傳媒報道慳電膽事件時,商台報道有欠持平,其後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又在商台「開咪」,懷疑兩件事件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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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建聯買時段掀大風波 名嘴潘小濤哭商台對不起林彬
-------------------------------------------------------------------------------- 【本報訊】1967年,商業電台播音員林彬敢言地在節目撻伐發起暴動的左派暴徒,結果被暴徒活活燒死。43年後的今天,商台卻為區區數十萬元,將林彬以死捍的言論自由平台賣給左派陣營龍頭大哥民建聯,不只市民對有關安排不滿,商台中人也深感痛心。專論中國政事節目《串》的主持人潘小濤昨在節目中形容商台此舉猶如引入「魔鬼」,力促商台守住編輯自主底線,更哽咽地向林彬致敬。記者:許偉賢
商台接受民建聯以數十萬元「贊助」深宵節目時段,明日起一連18個星期六凌晨2時至6時,由該黨五名新星主持《十八仝人愛落區》,事件引發的風波越演越烈。繼有網民發起罷聽商台節目後,不少市民昨天紛紛致電電台,質疑商台不應隨意容許政黨「包起」節目。有關安排也令商台員工既傷心又憤怒。
錢控制傳媒如引魔鬼禍港
2005年到商台任職、曾與黃永合作主持《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的潘小濤,昨晚在其節目《串》中花近10分鐘轟商台做法不當。潘小濤指聽到民建聯「包起」該台節目消息後,「非常之唔開心,非常之沮喪,甚至有喊過」,稱當年是因為商台有言論空間而加入,「我呢度完全可以清心直說、無限制」,認為可透過此平台讓聽眾認識真正的中國。
潘小濤反對容許政黨在大氣電波買廣告,認為容許政黨以金錢控制傳媒,對香港只會百害而無一利。最令他傷痛的是今次贊助商台節目的,更是與左派一脈相承的民建聯。他力數民建聯曾在臨時立法會否決集體談判權,又在2012年普選時間表問題上「轉」,「種種事例證明呢個係唔可以相信政黨」,同時更指「當日(67年)商台主持人林彬就係被左派活活燒死,而佢捍正正係今日即將失去言論空間」,直指「多個平台畀佢(民建聯)宣傳,我覺得係引入個魔鬼,對香港社會好大破壞。」
潘:我要向林彬先生致敬
雖然商台堅稱有關節目並非政黨宣傳,但潘小濤質疑民建聯主持人在節目提出的建議,極有機會變成政府政策及法律,「因為佢議會內有票」,暗嘆受眾未能拒絕接受有關資訊。他指商台必須在香港整體利益及「純粹想賣錢」兩者之間取得平衡;目前節目「木已成舟」,補救方法是如何令節目內容更加編輯自主,聲言:「如果呢條底線冇埋,對我講係好大恥辱,對商台都係一個恥辱。」他在節目尾聲更表明堅決維護以人命才得以維持的言論自由,哽咽地說:「我要向林彬先生致敬。」
商台另一節目《左右大局》主持人李慧玲也在節目中表明,深信民建聯贊助的節目有宣傳成份,例如是宣傳該黨五位新星,似乎與商台立場不一,但李慧玲同時指民主黨副主席劉慧卿自購的廣告時段也是政治廣告,外界不應只針對民建聯的個案。
廣播事務管理局至昨天共收到三宗不滿商台播放民建聯贊助節目的公眾投訴,會按既定程序作出調查,但劉慧卿報時廣告則未有收到投訴。
近20名社民連成員昨天拉起「商台靠攏保皇黨,可恥」以及「傳媒公正何在?」的橫額到商台門口請願,高叫「有錢就係老闆,商台時段任你揀」口號,又指要向商台申請頻道與民建聯抗衡。其間更在場擺放林彬遺照,並即時焚燒溪錢,大喊「商台無顏見林彬」。
力促商台暫緩明日播節目
商台早在社民連人士到場後拉下正門大閘,一手策劃該節目的商台策劃總監黃永更在閘後觀看社民連抗議活動,最終應對方要求接收請願信,但拒絕公開再談事件。
「維園阿哥」任亮憲直指商台違反《廣播條例》要求廣播機構不能作政治宣傳的規限,又質疑該台違反持平報道要求,力促商台暫緩明日播出節目,「尤其是5.16補選將至,無理由要偏袒任何一個政黨」。
曾經在06年中被商台以「組黨」為由終止在商台主持節目的公民黨黨魁余若薇昨天也慨嘆「時代變了」,強調大氣電波屬公眾珍貴資源,呼籲商台緊守持平底線。
林彬遺照商台掛足30年
林彬是60年代商業電台的最受歡迎播音員,1967年左派以「反英抗暴」之名發動炸彈浪潮中犧牲。根據周奕著的《香港左派鬥爭史》記載,林彬在節目《欲罷不能》中大罵「左仔」,痛斥左派擾亂社會秩序,是「無恥無良、低能辣撻,下流賤格」。
67年8月24日早上,林彬在何文田山駕車上班時,遭人潑汽油點火焚燒,林彬全身火,翌日傷重死亡,當日與他同車的堂弟林光海亦告傷重不治。事發當天,自稱「地下鋤奸突擊隊」發表公告,承擔責任。事後,商台大老闆何佐芝將林彬的照片在商台多處張掛,掛足30年,至97年才除下。本報記者
話你知:法例禁電子傳媒播政治廣告
現時《廣播條例》規定,任何由政府發牌的電子傳媒機構,不能在廣播中播放政治廣告。有前立法會議員指出,放寬《廣播條例》對政治廣告的限制,對泛民主派政黨未必有好處。
放寬規定對泛民不利
《廣播條例》附表四第12條規定,持牌廣播機構「不得將任何屬宗教或政治性質或關於任何工業糾紛的廣告納入在其服務內。」換言之,法例禁止電視、電台播放政治性質廣告。
由政黨贊助的節目又是否「政治廣告」?前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單仲偕指,當中存在灰色地帶,又指政府2000年曾全面檢討《廣播條例》,各黨均反對放寬在電子傳媒播放廣告,況且當年未有現時這類政黨贊助節目,所以未有處理,「有冇違反《廣播條例》,可能真係要由法庭決定。」
單又指,放寬政治廣告規定對沒有充裕資源的政黨、即泛民主派不利,「人用幾千萬賣電視廣告,泛民冇咁多錢同人打宣傳戰。」公民黨黨魁余若薇也說,電子傳媒播放政治廣告要規管得更嚴格,因大氣電波是珍貴資源,不像報紙般任何人均可自行出版。
明報社評
民建聯贊助節目關鍵在於商台是否公平
商業電台接受民建聯贊助,與民建聯合辦節目,由於民建聯的政黨性質,此事不能以單純的商業行為或客戶贊助視之。商台使用的大氣電波是公共資產,涉及公利益,廣播事務管理局應該了解事件,確保以商業原則營運的電子媒介,不致淪為財力雄厚政治團體的造勢宣傳平台。
事緣商台宣布與民建聯合辦節目,由本月30 日起,每逢周六凌晨22 時至66 時播出,連續18 集,節目形式由民建聯55 名力捧的新人聯同商台主持人落區,訪問深宵還在街頭流連的「夜青」及聽取市民心聲。節目現場直播出街,據知民建聯給予商台贊助費數十萬元。
商台答覆查詢時,表示他們就有關節目曾與多個政黨、慈善團體和公司接洽。記者查詢過包括民主黨、公民黨、社民連、工聯會和個別立法會議員(包括社福界的張國柱議員),他們都表示並無接過商台的邀請。
如果商台曾把節目構思,試過邀請其他政黨合辦,只有民建聯回應,則商台利用大氣電波偏幫民建聯的質疑,就不成立;但是,現在從各個政黨和議員的回覆,商台並未提出證據顯示曾經一視同仁地處理。商台的作為就有值得斟酌之處。
還有一點, 民建聯這55 名新人,據知都是日後區議會和立法會的熱門參選人,他們藉節目打知名度,肯定為日後參選做準備,在「民建聯贊助節目」的包裝下,商台提供平台給他們「宣傳」,對於其他有意參選者,構成不公平。
現行電台業務守則規定, 「除非得到廣管局事先批准,否則不得播放有政治色彩的廣告」。商台現在遊走於守則邊緣的做法,不能以單一事件視之,其發展可能對本港的政治氛圍和政治生態有深遠影響。
隨社會變遷,政治情勢發展,電台和電視台等電子媒介不能播放、播映政治廣告的規定,是否仍然恰當,政府要全面檢視。商營電台在商言商,政治廣告的缺口若打開了,對他們可能是一條大財路,不過,若出現這種情而無相對合理規管,則有可能出現金錢淹沒了電台的可能,屆時資源龐大的政府、財力雄厚的政黨,豈非可以購買主要黃金時段,宣傳政策、理念,壟斷使用大氣電波?設若如此,屆時香港社會多元化的特質,就會遭到衝擊。
有關檢視,涉及設立政黨法、規管政治獻金等範疇;
若准許商營電子媒介涉獵政治廣告,則會觸及獨立性的問題,難保商營電子媒介被政府或財團透過廣告影響或控制其編輯方針。因此,如果電子媒介准播放和播映政治廣告,建制陣營會有較大優勢,屆時政治生態之轉變,對本港而言是好是壞,也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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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民建聯贊助節目關鍵在於商台是否公平
商業電台接受民建聯贊助,與民建聯合辦節目,由於民建聯的政黨性質,此事不能以單純的商業行為或客戶贊助視之。商台使用的大氣電波是公共資產,涉及公利益,廣播事務管理局應該了解事件,確保以商業原則營運的電子媒介,不致淪為財力雄厚政治團體的造勢宣傳平台。
事緣商台宣布與民建聯合辦節目,由本月30 日起,每逢周六凌晨22 時至66 時播出,連續18 集,節目形式由民建聯55 名力捧的新人聯同商台主持人落區,訪問深宵還在街頭流連的「夜青」及聽取市民心聲。節目現場直播出街,據知民建聯給予商台贊助費數十萬元。
商台答覆查詢時,表示他們就有關節目曾與多個政黨、慈善團體和公司接洽。記者查詢過包括民主黨、公民黨、社民連、工聯會和個別立法會議員(包括社福界的張國柱議員),他們都表示並無接過商台的邀請。
如果商台曾把節目構思,試過邀請其他政黨合辦,只有民建聯回應,則商台利用大氣電波偏幫民建聯的質疑,就不成立;但是,現在從各個政黨和議員的回覆,商台並未提出證據顯示曾經一視同仁地處理。商台的作為就有值得斟酌之處。
還有一點, 民建聯這55 名新人,據知都是日後區議會和立法會的熱門參選人,他們藉節目打知名度,肯定為日後參選做準備,在「民建聯贊助節目」的包裝下,商台提供平台給他們「宣傳」,對於其他有意參選者,構成不公平。
現行電台業務守則規定, 「除非得到廣管局事先批准,否則不得播放有政治色彩的廣告」。商台現在遊走於守則邊緣的做法,不能以單一事件視之,其發展可能對本港的政治氛圍和政治生態有深遠影響。
隨社會變遷,政治情勢發展,電台和電視台等電子媒介不能播放、播映政治廣告的規定,是否仍然恰當,政府要全面檢視。商營電台在商言商,政治廣告的缺口若打開了,對他們可能是一條大財路,不過,若出現這種情而無相對合理規管,則有可能出現金錢淹沒了電台的可能,屆時資源龐大的政府、財力雄厚的政黨,豈非可以購買主要黃金時段,宣傳政策、理念,壟斷使用大氣電波?設若如此,屆時香港社會多元化的特質,就會遭到衝擊。
有關檢視,涉及設立政黨法、規管政治獻金等範疇;
若准許商營電子媒介涉獵政治廣告,則會觸及獨立性的問題,難保商營電子媒介被政府或財團透過廣告影響或控制其編輯方針。因此,如果電子媒介准播放和播映政治廣告,建制陣營會有較大優勢,屆時政治生態之轉變,對本港而言是好是壞,也值得思考。
2010年4月27日 星期二
政府應否協助市民置業? 信報財經新聞 2010-04-28 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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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否協助市民置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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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因豪宅售價不斷飆升,引起港人批評樓價太貴、市民無力置業,對政府應否打壓樓價,以至於應否復建居屋、協助市民置業,又再成為街頭巷議的話題。現屆特區政府上台之初積極收拾上一屆留下來的樓市爛攤子,致力托住樓價,逐步解決負資產問題,為了達致目標,政府不惜在土地和樓宇上收緊供應,結果後遺症逐步顯現,豪宅之外,中下價樓的價格也蠢蠢欲動,令支持打壓樓市、贊成復建居屋的呼聲又再出現。
香港最近期的房屋政策文件,是九八年二月發表的《香港長遠房屋策略白皮書》(下稱白皮書),在這份文件內,政府清楚列明:我們的施政方針,是通過提供足夠數量和市民負擔得來的自置居所或租住房屋,確保人人安居。而落實上述的施政方針,其中一個目標,就是「鼓勵市民自置居所」。最近公開力主復建居屋的行政會議召集人梁振英公開批評,指聲稱「政府並無義務協助市民置業」的言論,是「居住在火星」者之言,言下之意,是說此話者不明政策、不懂歷史,而出此言者,正是現在負責房屋政策的鄭汝樺局長。梁振英和鄭汝樺都是置身特區政府權力核心的人物,兩人先後參與香港的房屋政策,為何他們對本地房策竟然有如此根本的分歧?
眾所周知,九七年之後香港房地產市場價格急挫,樓市潰不成軍,大批業主淪為負資產,特區政府終於在○一和○二年宣布一系列調整措施,「大幅修訂」九八年《白皮書》的目標,包括政府決定停建居屋,不再貫徹協助市民置業比率達到七成的目標。大幅修訂要加上「」號,是因為經連番修正之後,九八年《白皮書》其實已成廢紙,主要內容都不再納入成為政府的政策,說得更清楚一點,這已非大幅修訂,而是徹底放棄!
但是,到底「協助市民置業」還是不是特區政府的房屋政策目標?九八年《白皮書》很多房策的具體措施已遭擱置,但政府是否繼續承擔協助市民置業,卻沒有一個明確宣示,○一和○二年修訂房屋政策,也沒有清楚表達這方面的意向,現在隨復建居屋與否的議題爭論日益熾熱,有關議題早晚會被提上議程。
很明顯,政府要回答這個問題並不容易,如果說不,政府就會被指為涼薄、不體恤民生,也違背了過去幾十年來政府在房屋政策上致力要達到的「社會包容」(Social inclusion)和「社會凝聚」(Social cohesion)目標,這二大目標,也是港英政府當年推行居屋政策時認為居者有其屋較提供租住公屋有更深層社會意義的原因(讀者可參考《香港公營房屋五十年》一書,楊汝萬、王家英合編,中文大學出版社,二三年。)。相反,如果說是,即政府認同應該繼續履行協助市民置業的政策目標,那麼為何不復建居屋?居屋正是過去多年來協助市民置業的最大規模計劃,政府為何不「回心轉意」?
協助市民置業,是由英國的房屋資助政策啟其端,在前英相戴卓爾夫人帶領下,英國政府以私營化來重整已有七十年歷史的公屋系統,一九八年的房屋法(Housing Act)一方面鼓勵租戶可以選擇購買自己居住的公屋,另一方面則提供建築經費予半私營的房屋協會建造資助或住宅,這些房屋政策,香港都有樣學樣,引入成為本地的房策。
香港的自置居所計劃跟其他國家不同,以居屋為例,買家在購買居屋之後五年內不可在私人市場自由轉售,業主要補回地價增加而獲得的利潤,結果令居屋市場無法完全商品化,政府本質上仍然持有這些資產的權益,居屋政策結果令政府要承擔社會投資、財政負擔、跟業主分擔風險等多重責任,也令居屋市場無法「活」起來。復建居屋,牽涉問題複雜,影響面廣,但歸根到柢,是政府如何回答「應否協助市民置業」的問題,這個問題,看來政府已不能再迴避A
2009年10月11日 星期日
2009年10月3日 星期六
SCMP - Better rules for charities needed to foster giving
2009-10-04
editorial
Better rules for charities needed to foster giving
Hong Kong takes pride in its free-market economy, so it is not surprising that our charities have been operating in an environment with little regulation. But increasingly, questions are being raised about the lack of transparency with which many charities operate their services and accept money from donors. Some critics believe the sector has grown too unruly. Legal officials have, rightly, been looking into the matter. A charities law, a regulatory body and mandatory registration of charities are being proposed. The recommendations deserve support.
Even though charity fraud is not a common crime in Hong Kong, the lack of regulatory oversight creates opportunities for abuse. Recent controversies involving the operations of a charity running a Yau Tong school and the Christian Zheng Sheng Association have raised concerns. There are now thousands of charities working for any number of causes - from animal welfare to child protection - for which they solicit donations from the public. Some 147 charities alone collected more than HK$8 billion in donations in the 2007-08 financial year. But as well as these groups, more than 5,750 others are exempt from paying taxes because of their charitable status - effectively a subsidy by other taxpayers. Yet many of them operate in the dark, so we have no way of knowing how efficiently they use the money entrusted to them by the public.
Hong Kong is one of the few developed economies that does not have a charities law. The Law Reform Commission is set to release a report recommending such a law be passed to regulate charities. Time and again, Hong Kong people have proved their generosity when disasters strike. But donors want to see their money spent well, not used to cover excessive administrative costs or, worse, line the pockets of charity operators.
Meanwhile, the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will publish guidelines to help charities detect corruption and other forms of abuse. A key recommendation is to adopt a transparent system to allow the public to inspect how charities spend their money. This ought to be common sense, yet, as we report today, most of the 6,000 charities have avoided disclosing minimum information about how they spend donors' money.
The Hong Kong Council of Social Service operates the voluntary Wise Giving database, to which charities can submit information about the proportion of their spending that goes on administration, fund-raising and the cause to which they are devoted. The database is open to the public. Only 147 groups have submitted data, 11 of which had expenditure on fund-raising and administration exceeding 35 per cent. This may indicate that a majority of these charities channel money efficiently to the needy. However, they may also choose to submit the information because of their high efficiency and want to advertise the fact to attract more donors. If so, what can we conclude about the other 5,000-plus charities registered with the 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for tax exemption that have not submitted figures to the database? We know even less about charities that have not registered.
Having a charities law and/or a watchdog will mean all charities have to register. We should make sure more regulation does not unduly increase compliance costs. But better regulation will increase donors' confidence that their generosity is making a difference. This will benefit responsible charities and penalise substandard ones.